2020年新疆棉花喜获大丰收,月均入库量均衡且周期较长。为保证入库棉质量,3月初,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纤维检验局选派6名骨干技术人员,赶赴新疆阿拉尔棉花公证检验联合实验室开展公检工作。目前,已完成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8609批次,159.3万包,36万吨。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制度。棉花质量公证检验是指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棉花的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的活动。
棉花经营者向用棉企业销售棉花,交易任何一方在棉花交易结算前,可以委托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对所交易的棉花进行公证检验;经公证检验后,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作为棉花质量、数量的依据。
国家储备棉的入库、出库,必须经棉花质量公证检验;经公证检验后,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作为国家财政支付存储国家储备棉所需费用的依据。
经公证检验的国家储备棉,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粘贴中国纤维检验机构统一规定的公证检验标志。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进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及其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时间要求,保证客观、公正、及时。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棉花的质量、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