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法拍房买受人王女士(化名)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向我处紧急申请对深圳市福田区一处法拍房的强制搬迁房屋执行工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接到申请后,我处迅速响应,制定工作方案,于当日中午1点左右指派行政事务辅助中心骨干公证人员成立专案小组。专案小组在接到指令后,二十分钟内到达强制搬迁现场。
到达现场后,公证人员首先详细地了解了房屋的现状,与法院执法人员商定搬迁工作的具体细节后迅速投入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物品打包、清点、登记造册及装车,以确保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除完毕,此次清点工作一直持续至晚上九时许结束。
据买受人王女士介绍,她去年7月份通过网络竞拍的形式购买了该套“法拍房”,本想着房子可能会拆迁升值,便早早办理了过户手续。该套房产真的要拆迁了,但由于原业主拒绝腾退房产,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本来好好的一套法拍房却成了“闹心房”,造成诸多不便。无奈之下,王女士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强制搬迁清点屋内物品。在我处公证人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下,王女士的困恼得到了解决,排除了后顾之忧。
公证参与法院强制搬迁执行工作意义重大,此案是我处积极参与司法辅助鲜活案例。公证机构充分发挥中立的证明职能,见证及监督强制执行过程,既有利于保障被搬迁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法院裁判的权威,缓解了执行矛盾,增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彰显了公证预防纠纷的价值。
此后,我处亦将继续积极回应社会的需求与关切,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司法行政辅助事务,进一步发挥公证的“证明、服务、沟通、监督”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