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徐州市铜山区公证处充分利用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在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上持续发力。1-6月,已办理公证1750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解决群众继承公证难题。4月19日,李某急冲冲地来到铜山公证处求助。她的配偶张某所居住的房屋于2015年拆迁并安置在某小区,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不久前,张某因病去世,张某的父母健在。因为张某还有其他兄弟姐妹,而且与李某关系不和,如果张某的父母去世,张某的兄弟姐妹会有继承权,所以李某想让张某的母亲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张某父母也表示同意。但张某的拆迁协议没有在到房产部门备案,公证处依据拆迁协议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很有可能会因为拆迁协议和房产部门的备案信息有误致使公证书无法正常使用。公证员经与房产部门领导协调,由公证处在公证书上注明“房屋坐落以房产局备案为准”,公证书就能正常使用了。为此,张某的父母办理了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为李某解除了后顾之忧。
解决群众老无所居难题。5月6日,王某夫妇来到铜山公证处咨询,自己想把房屋过户给子女,但又担心现在就把房屋过户给子女,子女不赡养自己。如果以遗嘱继承公证的形式,将来子女在处理房产的时候,又会面临遗产税的问题,王某夫妇陷入了两难的境界。公证员根据《民法典》设立居住权的规定,从经济角度出发,建议王某夫妇与子女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办理房产过户,同时在买卖合同中为王某夫妇设定居住权,保障老人晚年的生活居住问题。考虑到王某夫妇年龄比较大,公证员从便民服务的理念出发,主动与铜山区不动产交易中心沟通协调,由房产部门为王某夫妇办理了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徐州市第一本《居住权》证书,既为子女置办了家业,也让王某夫妇老有所居。
解决群众行动不便难题。6月18日,铜山公证处接待了一位坐着轮椅的残疾人刘某。在咨询过程中得知,刘某早年由于工伤落下残疾,这次她是想来办理继承其丈夫遗产的公证。在询问其子女情况的时候,刘某掩面哭泣,她唯一一个女儿于几年前突发疾病去世,后来只剩下老两口相依为命,不料老伴也患病去世,现在家里就她一个人,亲戚也都在老家。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情况特殊,公证员主动服务,甘当跑腿“店小二”,赴社区帮助刘某开具继承遗产需要的材料。公证员首先到刘某所在居委会和小区,走访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情况,随后带着公证处的协查函和刘某一起到相关部门调取户籍底册,进一步核实家庭情况,避免遗漏继承人,最终帮助刘某办理好公证,并将公证书送到刘某手中,刘某对公证员上门服务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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