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住所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申请人要求证明现住址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结合各地政策调整,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1.全国各省公证处的公证费用不同,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3.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4.副本费根据您所需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费
备注:费用支付后,因个人原因撤销申请,若公证所需材料已审核还未送及公证处受理则收取相关服务费;若已送往公证处受理,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正常办理为4-6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经公证处同意后可办理急件。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注意:以上公证办理时间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务必办理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以实际办理时间为准。
1.发起:您可以直接在本平台发起申请。
2.审核: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我们将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可能要求您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3.受理:通过审核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支付后,我们会将您的材料代送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您只需等待系统通知您办理结果即可。
4.领取:我们会采取邮寄或者上门自取的方式来交给您已办理好的公证书。
住所地一般为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为准。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申请人要求证明现住址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